榮上國際有限公司

如何取消轉運訂單?

轉運訂單成立後,若要申請退款,依不同訂單狀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請參考下列說明:

1. 尚未寄出商品:
請直接透過站內信與品牌主溝通達成共識後,至訂單頁面按下「申請退款」按鈕,依照程序填寫退款表單,並由品牌主同意退款。


2. 商品已抵達轉運中心,且尚未從轉運中心寄出:
退款金額需扣除來回的國內運費。(出貨至轉運中心+轉運中心寄還品牌主的兩段運費)如下:
請先來信客服團隊告知需進行退款,並至訂單頁面按下「申請退款」按鈕,依照程序填寫退款表單。
轉運中心將同時通知品牌主,並將商品退回給品牌主。當對方收到退貨商品,將由品牌主直接為你處理退款。

3. 轉運中心已寄出商品:
本公司有權於退款時扣除商品來回國際運費、通關產生之相關費用及商品退還品牌主之台灣島內運費,如上述金額大於原訂單款項,將不進行退款亦不另行收費,若發生貨件拒收、拒付關稅、訂單退款等狀況,比照上述方式辦理退款金額,特此說明。

退貨政策

一、台灣境內交易
(一)七天鑑賞期
台灣境內交易,根據台灣消保法第十九條規範,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天內無條件退換貨的服務,且商品退回運費由品牌主承擔。請保持商品包裝完整寄回,經品牌主確認無誤後,即可申請退款。

(二)客製化商品
個人客製化商品,依據行政院公布「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 品牌主有權不接受退換貨。品牌主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 提供瑕疵擔保、換貨、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品牌主應於設計館頁公告或於商品敘述中,充分揭示是否負擔物之瑕疵擔保、換貨、保固維修之責任及費用負擔之事項。

二、台灣以外地區或跨境交易
(一)運費
除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個人衛生用品已拆封者等,消費者在購買後享有收到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內請求解約退貨,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當商品有以下情況時,商品退回運費由品牌主負擔:

與訂單不符的商品(包含但不限於商品規格、樣式、數量等不符)
商品有缺陷瑕疵 (包含但不限於品質瑕疵、運送過程毀損等)
商品與商品頁說明不符(包含但不限於商品用途、商品功能等)
其他非上述所列情況,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二)消費者權益保障
如品牌主所屬國家對於消費者權益保障高於本公司退款政策之規定者,當品牌主與消費者所屬國家相同,品牌主應就其所屬國家消費者,提供該較高之消費者權益保障。

(三)關稅
跨境交易商品通關時,如遇收件地區海關收取稅金,相關稅金與費用應由收件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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